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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
发布者:admin  点击:3417
        根据省、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和中共无锡市惠山区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惠发[2014]11号),现就全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确定的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以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建强组织、促进发展为着力点,本着工作需要、党员欢迎、职工赞成的原则,注重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活动,使党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关系进一步密切,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更加突出、成效进一步彰显,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主要任务
坚持问题意识、问题导向,突出“四查四治”,立足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实际,在查找解决党的组织和工作是否有效覆盖、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是否有效发挥作用等共性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查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着力解决党员思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实际,在“四查四改四强”上下功夫,即查党性意识牢不牢,改宗旨之缺,强信仰之魂;查服务观念强不强,改行为之惰,强为民之志;查工作作风实不实,改虚浮之弊,强党性之本;查纪律行为好不好,改散软之症,强制度之基。
        党组织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重点解决履行责任不落实、政治理论水平不高,党务工作不熟悉、不投入;联系服务群众不够等问题。
        非公有制企业党员业主(出资人)要重点解决对党建工作不重视、不熟悉、不投入;理想信念弱化、社会责任缺失,漠视职工权益;家长作风严重,攀比享受、铺张浪费、自我要求不严等问题。非公有制企业党员职工要重点解决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弱化;组织纪律观念不强,不履行党员义务,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薄,当“隐性党员”、“口袋党员”,不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不按规定接转党组织关系;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
        社会组织党员重点解决自律意识差、诚信意识不强、社会形象不佳,道德滑坡、执业失范、唯利是图等问题。
        二是着力解决服务职工群众服务发展水平不高的问题。要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积极为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特别要着重解决职工群众在薪酬待遇、劳动保障、医疗保险、失业救济、企务公开、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现实需求问题,解决缺乏职业安全保障、拖欠员工工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问题,尤其要设法解决好困难职工群众的工作生活问题;要注重解决党组织和管理层缺乏双向互动机制,缺少沟通协商,对决策管理和业务关注不够、研究不深、参与度不高,建言献策不多,促进企业、组织发展不力等问题。
        三是着力解决党组织建设不强问题。结合“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年”和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解决党组织软弱涣散,班子不健全,不按期换届,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小微企业、小型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难,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不够有效;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开展活动缺乏有效载体,党内生活流于形式;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党务工作人员缺乏,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得不到保障等问题。社会组织党组织要重点查找解决管理体制不顺,条块分割、多头分割、多头管理、运行不畅;发挥作用不到位,党内活动与业务工作相脱节;党组织书记重业务、轻党务,复合型党务人才缺乏等问题。
        三、活动方式
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间从2014年3月开始,到9月基本完成。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社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负责人为重点,在全体党员中开展,鼓励入党积极分子和非党员企业主、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等参加。要围绕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合理确定时间、步骤和方式方法,做到三个环节有序衔接、整体贯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抓好宣传动员部署。传达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精神,搞好思想发动,对本单位活动作出具体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单独组建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要结合实际,采取适当的形式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其他党组织和党员可按隶属关系或区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集中参加上级党组织、行业党组织、挂靠党组织、联合党组织的动员大会;对工作在外地的党员,要通过网络、短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告知,使全体党员广泛知晓,积极参与。对“口袋”党员,要鼓励他们亮出身份,参加所在党组织的活动。通过墙报、宣传栏、发放小册子等形式加强宣传,让每名党员都了解活动的意义、步骤和上级党委的要求。加强与企业主的沟通,讲清教育实践活动的政策和目的,消除思想疑虑,争取理解支持。
        2、开展学习讨论。围绕“三个一”要求组织开展学习讨论。一是制定一个学习计划。要以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以及《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等系列文件为重点,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组织党员利用上班前后、节假时间进行学习。二是上好一次专题党课。围绕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邀请党代表、党组织书记或党组织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带头为党员上一次党课。三是举办一次学习交流会。组织党员开展一次以“我是党员、我奉献”为主题的学习交流讨论,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贯彻群众路线的思想认识基础。
        3、广泛听取意见。积极开展“走一线、访党员、联职工”活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班子成员要走进办公室、工厂车间等场所,社会组织党组织班子成员要走进服务对象、走进基层社区普遍开展走访活动;党组织班子成员要联系普通党员,每名党员都要联系职工群众。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交流、发放意见表和连心卡,通过网络或短信等形式,认真听取企业主、管理人员、职工群众、服务对象等意见建议,认真查找服务企业发展、服务党员群众、服务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问题,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要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座谈会,直接听取职工意见建议,对征求到的问题建议要列出问题清单,进行认真梳理反馈。
        4、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广泛深入地开展谈心谈话,坚持把话讲在当面、把问题摆上桌面、把矛盾化解在前面;会上,要开门见山,直面问题,引导参会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组织民主评议党员。上级党组织要派员参加指导。
        5、抓好整改落实。党组织和党员要针对征求意见、自身查找和组织生活会收集的问题,逐一列出需要整改的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采取适当方式作出公开承诺,接受职工群众评价和监督。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突出针对性、具体性、可操作性,一件一件改,改一件成一件。 
        6、健全工作制度。按照务实管用的要求,重点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党组织与管理层沟通协调以及联系服务职工群众等制度,推进党组织工作规范化。要强化制度执行,不断完善督促检查机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要强化党员管理,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在活动结束后做好总结工作,并报上级党组织。
        四、组织保障
        1、落实工作责任。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各镇(街道)党(工)委和“两新”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组织、统战、工商、民政等部门职责,发挥律师、工程建设中介服务等行业协会作用,切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非公有制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要成立活动专门指导小组,加强领导和指导。要根据“百村千企万户联系走访”活动明确的领导结对企业名单,加强对联系企业的指导督导,努力把领导联系点建成示范点。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上级党(工)委,可派出指导组或指导员,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直接指导。各级督导组要把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列为督导内容,可选择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进行抽查。
        2、搞好分类指导。对各级党委双重管理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标准可以高一些、要求可以严一些,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注重对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开发园区、专业市场、商业楼宇、城市综合体、行业协会等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进行分类指导,帮助他们根据党员队伍思想实际、行业职业特点,党组织分布情况,因事制宜、因人制宜,采取不同的办法,依托不同的载体,明确不同的目标要求,制订符合实际、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取得成效,取信于民。
        3、坚持统筹推进。要把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科学化水平的重要契机,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着力深化“先锋公益伙伴”、“村企结对共建”等活动,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党组织形象展示年”活动结合起来,在党组织挂红色标牌、党员挂红色标识;党组织亮承诺、党员亮业绩的基础上,扎实开展好“双服务”竞赛活动、“党员示范岗位”创建活动等,进一步提高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服务社会的能力与水平。
        4、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栏、墙报、网络专栏、QQ、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区委精神,及时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三个自信、提升宗旨意识,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要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强化示范引领,注重在活动中及时挖掘和选树一批品德高尚、爱岗敬业、作风优良的“美党员”,激励党员学习、争当标兵,不断激发党员干部投身教育实践活动的热情。
        5、注重实际成效。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要求,注重实际,简化程序,提升效果,主要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形式开展活动。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每个党组织在活动中都要帮助单位和职工群众解决1-2项具体问题,建立完善1-2个务实管用的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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